“雪城检察讲坛”2025年第三期丨聚焦“三个管理” 准确理解和抓实质量管理
时间:2025-04-15
来源:综合业务部
作者:张鸣笛
录入:董子锋
审核:李楠
为深入落实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三个管理”会议精神,进一步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与时俱进提升检察管理能力和水平,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4月15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举行“雪城检察讲坛第三期”培训讲座,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授课中,综合业务部干警张鸣笛围绕《规定》《细则》制定的背景意义、具体内容及实践要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着重介绍了在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下,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相结合的“大检查”体系构建,强调“每案必检”工作机制对推动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常态化、规范化的重要意义。通过对比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梳理出了《规定》六大变化,汇总提炼了《规定》《细则》对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具体要求,并根据上级院相关工作部署做了对应的工作提示。
讲座传达了市院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三个管理”会议对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的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深刻认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进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重要举措,要准确把握《规定》《细则》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二要明确重点,严格评查。认真贯彻最高检“每案必检”的要求,注意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分层分类精准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要注重发挥警醒警示作用,既发现优秀典型,又指出存在问题,深刻领悟案件不是“一办了之”,办案全过程都要严格依法,做到“三个效果”相统一。三要规范程序,强化运用。进一步规范检查与评查流程,强化结果运用,对检查与评查出的优秀案件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激励先进,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改,真正实现以评查促规范、以评查提质量的目标,扎实做好检查评查“后半篇文章”。
此次讲座是牡丹江市检察机关推进“三个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授课不仅让干警对《规定》《细则》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更为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明确了方向、理清了思路。下一步,牡丹江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完善“三个管理”相关机制,以“求极致”精神落实检查评查规定,以“大管理”格局推动质效跃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