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城检察讲坛”2024年第十二期丨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专题培训
时间:2024-11-01
来源:检务督察部
录入:董子锋
审核:李楠
为持续深入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落地落实和党中央“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驰而不息推进从严治检,11月1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副主任任琳专题讲授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检务督察部主任李福荣对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进行了全面细致解读。
任琳围绕“三个规定”出台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记录填报的政策界限、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细致讲解,引导干警充分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同时,针对检察机关“三个规定”重大事项系统记录填报和信息管理要求进行讲解和演示,推动准确、规范填报有关信息。
李福荣以《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修订前后条文对比为切入点,围绕总则、责任追究范围、管辖和受理、责任调查和认定、责任追究和救济等方面内容逐条逐句进行解读,尤其对司法责任追究应当坚持的原则、因故意违反检察职责应当承担司法责任的情形、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司法责任的情形、司法瑕疵和一般过失及其他不需要承担司法责任的情形、追究司法责任需要履行的程序、各部门在司法责任追究过程中的分工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在解读的过程中,李福荣还穿插介绍了最高检《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帮助全市检察人员对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了解更加全面、深刻。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以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深入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问题,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全员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为契机,一体抓实司法责任制归属、落实、认定、追究,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真正让司法责任制形成闭环、长出牙齿,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到实处,真正实现权力与责任、放权与管权有机统一,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