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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6-26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李楠

审核:彭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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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2日在牡丹江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  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服务工作大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王宪魁书记在牡丹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确立了服务非公经济的切入点,拓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制定并实施了优化发展环境、服务非公经济、服务对俄经贸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服务职责、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措施落实。共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犯罪5972人,提起公诉11036人,营造治安环境。主持召开了30多家行政执法部门服务非公经济联席会议,营造服务环境。积极延伸服务触角,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园区为重点,建立72个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企业和群众,营造法治环境。认真办理群众的控告和申诉,创造条件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营造社会环境。
        (二)坚持依法惩防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66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47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查处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信等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6人。持续加大职务犯罪追逃力度,共归案15人,2015年抓获1名潜逃10余年的B级逃犯,央视新闻频道专题报道。同步介入12起责任事故调查,查办渎职犯罪17人,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498次,制发检察建议435件,开展警示教育978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462人次。开展了穆棱经济开发区、奋斗水库等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同步预防,保护政府投资安全,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与市纪委联合,依托市委党校,建设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成为我市干部廉洁教育的重要平台。
        (三)坚持公正规范司法,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4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253件,不批准逮捕1273人,不起诉178人,提出刑事抗诉42件,其中发回重审8件,改判26件。在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5000余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查摆梳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55个,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建立健全规范制度12项。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东安区院未检部门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未检优秀团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创建了与41家行政执法单位的信息共享平台。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43件,提请省院抗诉6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4件。共审查减刑4474件、假释17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0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9人改变强制措施;查办刑事执行中的职务犯罪12人。
       (四)坚持把握目标导向,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作为试点院,我们认真按照省院、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谈心互动、意见调查等多种方式,把握干警思想动态,引导干警自觉投身司改。形成了定期例会、工作推进、跟踪指导、以上带下、请示汇报机制,推进分类管理、司法责任、职业保障、人财物统管等改革。严格把握入额标准,依托顶层设计,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够独立办案的干警遴选到检察官岗位,全市检察机关共遴选员额检察官234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清单、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司法权限、凸显办案主体,提高办案质量。
        (五)坚持提升综合素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质量,通过开展上党课、主题演讲和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注重解决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等问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队伍素能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71次,培训干警4200余人次。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每年安排3个基层院检察长述责述廉,巡视3个基层院,对3个基层院巡视回访。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选任人民监督员44名,其中人大代表25名,占总数的56.8%。注重选树典型,推进整体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有8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基层院建设组织奖”,东宁市院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海林市院、东宁市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院反贪局干警窦兴华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等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检察工作,我们也深知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不够到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诉讼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部分新增监督职能,履行不规范、不充分,影响了整体监督效果;检察人员的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方式方法,还不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能力亟待提高;特别是有个别检察人员行为失范、违纪违法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牡丹江全面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市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院的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激励创新的法治环境。我们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以构建和谐检察、强化法律监督、创建一流业绩、服务工作大局为目标,以党建带队建,不断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司法流程信息化、司法管理标准化,为牡丹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确保总体思路的实现,我们要着力加强政治建检、法治立检、文化育检、科技强检、创新兴检、从严治检,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把握检察规律;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提高保障水平。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检,全力服务工作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把《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好。坚定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思想政治行动上的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一是开展“三摆三比三争”活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步推进,丰富内容、活化载体,确保旗帜在、温暖在、阵地在。把学习创建的过程转化为提升思想境界的过程,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弘扬忠诚、公正、规范、文明的市院机关精神,把合格党员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来,把党员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凝聚起来,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出来,树身边人,学身边人,典型引路,树立形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蓬勃发展。二是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与保护资源环境专项行动,服务我市全面振兴。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市委确立的发展战略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的着力点,促进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牡丹江生态环境建设。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机制,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土壤,破坏特色旅游资源、新经济新业态、江南新城环境等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保护好绿水青山、冰天雪地,成为金山银山,增进福祉,造福百姓。三是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扶贫攻坚战等重大部署开展工作。针对食品药品、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对应立而未立案件的立案侦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二)着力加强法治立检,推进规范公正司法。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认真秉持法治原则,遵循司法规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合理监督、依法监督。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引导干警从有罪推定向无罪推定的理念转变,从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转变,从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和程序并重的理念转变,从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的理念转变,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二是惩治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洁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和省院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破坏经济发展和发展环境、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突出查办违法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办案中,我们要始终正确处理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的关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把握“五个界限”,坚持“三个慎重”,严格执行“八条禁令”,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三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提高案件质量。健全检察权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式审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争取建立侦查活动监督信息平台和驻派出所检察室(官)。贯彻证据裁判要求,健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促进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重要作用。强化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把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常态监督与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处司法腐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效果。四是完善民行检察格局,化解社会矛盾。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适时开展公益诉讼;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进中立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案件,参与化解息诉工作;推进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的应用,做好检调对接工作,引导百姓依法申诉、依法维权。
        (三)着力加强文化育检,构筑检察人才高地。以文化人,树立和谐理念,构建和谐检察,用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检察文化凝聚人、鼓舞人、激励人、温暖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一是加强培训,实施育才工程。构建以提升能力为核心的培养机制,造就一批法律理论基础深厚、相关专业知识扎实、司法实践经验丰富、检察实务能力突出的复合型检察人才。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培训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实践锻炼,激发干警学习潜能和参与热情。建立“互联网+培训”模式,推行在线学习和视频网络培训,开设“雪城检察讲坛”,为干警学习交流、研讨问题、专家授课搭建平台、提供舞台。二是以用为本,实施铸才工程。通过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提高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建立检察官遴选制度,拓展基层检察官职业发展空间。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到基层挂职、基层优秀干部到市院挂职机制,促进人才上下流动。三是深化改革,实施聚才工程。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层次检察官工作,拓宽从高校专家、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中引进人才渠道。支持高层次人才参与检察理论研究、重大案件突破、案例研讨等工作,发挥“智囊团”的作用。
        (四)着力加强科技强检,推进信息化的发展。当前,信息技术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充分发挥信息化的驱动引领作用,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一是打造智慧检察。重点加强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检务公开六大平台建设。我们要注重信息化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的要求,形成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方案,整体推进建设水平。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提升信息化与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现代化。二是提高应用能力。重点是借助大数据提高检察干警的科技意识、科技思维和科技应用能力。探索院校联合研发、信息化运维模式,强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实施。三是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设和应用,深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改善检察案件管理中心,增强服务管理功能,为政法部门、律师和群众提供温馨、优质服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视察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亲近检察机关,更多地理解支持检察工作。
        (五)着力加强创新兴检,探索标准化的管理。创新不仅是工作理念,也是工作方式,其本质是发展。我们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一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对法律监督体系、检察制度发展、检察职权配置、检察管理规律、检察权运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二是构建检察标准管理。改革中,我们要以落实司法责任为导向,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分类分层明确工作标准,确定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建立责任清单、完善制度规范、制定考核办法。形成质量、效率、规范、作风、创新融为一体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工作规范、有序、优质、高效运转。三是加强一院一品建设。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使力量进一步向基层下沉,开展单项工作示范院建设,每个基层院从实际出发,确定一个单项工作为示范建设项目,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和应用。
        (六)着力加强从严治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政治建检与制度治检同时发力,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紧密结合,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有机统一。一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把作风建设推向前进。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工作机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检察人员司法腐败行为。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司法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司法权限并建立全程留痕机制,形成标准化司法办案制度体系。建立案件办理流程控制、案后质量评价、错案责任倒查、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真正把检察权的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增强人大意识,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拓展网上联络平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设计,自觉接受其他政法机关的工作制约。自觉接受媒体和舆论监督,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营造检察工作良好的舆论生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接受律师的监督。我们还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检察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修养,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各位代表,我们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品格、传承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贯彻市委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不忘初心、逐梦前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牡丹江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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