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召开
时间:2020-09-17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郑洋
审核:宋泽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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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认真学习“郭文思减刑案”警示教育,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深挖彻查、严肃惩处,表明了对执法不公、执法犯法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会上,牡南院副检察长谭琦同志传达了“郭文思减刑案”警示教育文章。为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市院党组成员、牡南院检察长孙文慧同志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笼子里运行。二是在案件管理上要加强监督,特别是检察官一定要遵守办案纪律,高度重视办案质量,杜绝错报、漏报事件的发生。三是要严格要求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无论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或者司法辅助人员,都要发挥好自身岗位职能、端正工作态度、承担工作责任。
会后,孙文慧检察长要求每名支部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写一篇警示教育心得,真正领悟吸收,在抓业务的同时,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同违法违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会上,牡南院副检察长谭琦同志传达了“郭文思减刑案”警示教育文章。为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市院党组成员、牡南院检察长孙文慧同志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笼子里运行。二是在案件管理上要加强监督,特别是检察官一定要遵守办案纪律,高度重视办案质量,杜绝错报、漏报事件的发生。三是要严格要求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无论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或者司法辅助人员,都要发挥好自身岗位职能、端正工作态度、承担工作责任。
会后,孙文慧检察长要求每名支部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写一篇警示教育心得,真正领悟吸收,在抓业务的同时,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同违法违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