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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召开

时间:2021-05-07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郑洋

审核:魏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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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等政策文件,认真贯彻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动员部署会精神,对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检视自身问题和不足,为扎实开展好自查工作奠定思想基础。组织生活会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党组书记、检察长栾福成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党员对照党章党规,结合近期学习心得,围绕对教育整顿的认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所在部门倾向性问题、是否从事经营活动等方面,对个人存在的问题作出深刻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大家本着对检察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查不足、摆问题、剖根源,既充分肯定成绩,又重点指出问题,既有思想交锋,又有情感交流,做到了谈问题不回避、找差距不护短、查根源不遮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自查自纠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栾福成检察长认真听取每位党员的发言,并逐一沟通交流,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干警打开心结、放下包袱、争取主动,切实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为做好组织生活会“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围绕“三个关于”,提出具体要求:
关于教育整顿
  一是认清重大意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目的是锻造队伍对党忠诚的过硬品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始终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永不变质的忠诚彰显职责本色。二是把握重点环节。查纠整改是教育整顿的中心环节和重中之重,是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步骤,尤其是深刻理解“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等文件精神。广大干警要在自查自纠中荡涤心灵,深刻认识到自查自纠是自我革命的“窗口期”,是知错认错的“黄金期”,是从宽处理的“机遇期”,是重新出发的“新起点”。对照“他我”,反省“自我”,照出“本我”,追求“无我”,来一场灵魂深处的革命。要知错就改,即错即改,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实现从“不敢”到“不能”、“不想”的提升,定期大扫除,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三是做好结合文章。要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融入到教育整顿之中,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夯实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思想根基;要把教育整顿与司法办案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要把教育整顿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彻查问题不足,靶向治疗,清除肌体毒瘤,保持强健政治体魄;要把教育整顿与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相结合,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新理念,培养卓越的履职能力。
关于支部建设
  一是政治上要明白。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走在前、作表率,要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支部是党的建设一级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更是教育整顿的推进者、组织者、参与者,必须把好关、带好头,要把党的建设融入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检察人员、每一项检察工作。党员同志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在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中,全身心投入,时时处处事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问题上要认清。目前党支部建设存在弱化、虚化、软化问题,部分支部书记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抓业务工作“雷厉风行”、抓支部党建工作“敷衍应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支部工作“不上心”,没有把创建支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下大力气抓牢抓实;部分党员“不参与”,认为支部相关工作是书记的事,机关党委的事,与己无关,参与不积极,有的甚至置身事外看热闹。广大干警要深刻认清问题,下大力气解决问题,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夯实组织建设基础。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创新、强弱项、补短板,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支部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业务上要融合。始终坚持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力,以党建为纽带,使党建“第一责任”和检察业务发展“第一要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明责、履责、尽责中发挥支部战斗堡垒的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坚实走好“最初一公里”,坚决畅通“最后一公里”,形成检察政治与业务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持续抓强党支部这个基本单元的引领力,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丰富支部活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关于学习
  一是注重日常积累,让谦虚好学成为一种态度。读书学习不仅关系到一个人的成长和成才,也关系到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进步和发展。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干警,要把学习作为终身课题,不断积累,通过学习来增长知识、增加智慧、增强本领,否则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难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因此,要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精神、常读常新的态度、百读不厌的劲头,真正把学习当作生活中的一件乐事,清晰了解自己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努力让学习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在学习的世界里感悟人生、乐以忘忧。二是注重思考总结,让学贵有恒成为一种习惯。坚持是一种选择,更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世界上没有生而知之者,都是学而知之,学然后知不足。只有经常不断地总结思考,才能清晰认识自己的不足,从而明白下一步该学什么、补什么,加以改进提升。只有把学习作为工作之基、能力之本、素质之源,才能不断充实自己、升华自己,从而做到知识过硬、本领高强,进而提高检察履职能力。三是注重成果转化,让学以致用成为一种感悟。学习永无止境,实践未有穷期,要学以致用,所谓“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要学思践悟,用有所得,把书上学的、心里想的、手上干的结合起来,在学习和检察实践中“众里寻他千百度”,最终“蓦然回首”,在“灯火阑珊处”领悟真谛;要真正把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思维和思路方法上,落实到履职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中,体现在“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情怀里,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担当尽责,务实苦干,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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