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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民区人民检察院:“爱”护“未”来

时间:2023-08-30

来源:爱民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董子锋

审核:魏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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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未”来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文化品牌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让他们健康快乐幸福的成长,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希望。爱民区人民检察院将“‘爱’护‘未’来”作为未检工作品牌,寓意倾爱检担当,护祖国未来。

近年来,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用法律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用细心呵护未成年被害人、用爱心为每一个孩子点亮星辰、用匠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他们伏案在卷宗上、在公诉席上、在走访的路上、在联合检查中、在校园的讲台上……,他们在孩子们成长的每个角落,守护祖国的“未”来。

坚持理念引领

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他们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以未成年人为中心”的保护理念,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他们运用“多元化”的方式,从源头预防涉未成年人犯罪,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近三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共开展各种形式法律宣传50余场,覆盖辖区内8所学校近万名师。为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司法保护,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他们将城乡结合部学校作为法治宣讲重点区域,并将家长一同作为普法对象,教育孩子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老师家长如何进行家庭教育。

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我市首起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引导公安侦查取证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的同时,同步适用从业禁止,有效预防了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再次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潜在风险。

会同公安机关医务人员、心理咨询师等对受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机制,近年来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多管齐下

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能做些什么……”。这是他们在办案时最常思考的问题。

自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归口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办理后,他们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相关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一体履职,握指成拳,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办理张某某性侵案件时,同步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及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索要医院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结合当事人的申请、调查结果及司法鉴定意见,及时向控申部门移送救助线索,帮助其获得司法救助金1万元;同时,敏锐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超市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竭尽全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宜居、益学、健康、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凝聚合力

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共同发力。他们通过携手内外各方力量,以检察履职融入和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融入学校保护方面。加强检校合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通过举办法治绘画征集比赛、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开展“走出去+请进来”“订单式+菜单式”普法模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精准度。会同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有效消除未成年人受侵害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融入家庭保护方面。他们在办理案件中,面向所有问题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仅2起案件制发8份,助力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这一难点问题。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长一同作为普法对象,实现家庭保护与未检工作的“双向奔赴”。

融入社会保护方面。通过办理案件,他们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无教师资格证等问题,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坚持诉源与溯源理念,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域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全面整改,积极会同相关责任行政部门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以司法保护助推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保护协同发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截至20235月末,先后完成对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复核审查,整改培训机构组织10家,关停违法办学机构8所,6家培训机构因经营异常被记入“异常名录”。

倾爱检担当,护祖国未来这是他们的品牌寓意,也是他们一直以来的工作遵循,“爱”护“未”来将一直奔走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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