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初心领航,擦亮林口“公益蓝”为民底色
时间:2023-07-10
来源:林口县人民检察院
录入:董子锋
审核:魏春琪
初心红·公益蓝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品牌
品牌内涵:“初心红”寓意着中国共产党人最鲜亮的信仰底色。那一抹红是检察人心中闪亮的航标,照亮检察公益诉讼事业前行的方向,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公益蓝”寓意着守护公共利益的“检察蓝”。林口检察人始终牢记“公共利益守护者”的职责使命,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焦点痛点难点,从饮食安全到群众安危,从绿水青山到蓝天黑土,从身边“小案”到社会治理,用能动履职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初心红·公益蓝”即林口检察人以初心领航,勇担守护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滋养初心 引领使命
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红色引擎”作用,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挖掘林口红色文化,持续开展特色专题教育,突出党建引领公益诉讼,将案件质量作为干警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断激发干警司法为民、忠诚履职的价值追求,让“初心红”成为林口检察鲜明的底色。
紧盯痛点 守护民生
深入推进党建与公益诉讼融合并进,紧盯民生重点、痛点、难点,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办理居民饮水安全、建筑垃圾侵占道路、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联动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开展涉窨井盖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守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危桥影响出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对危桥进行修缮改造,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以法治的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益”心为公 守护“青绿”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担当,围绕“念好山字经,做足水文章,打好生态牌”的定位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公益蓝”守护林口的青山绿水,办理了黑土地公益保护案件50余起,督促恢复黑土地200余亩;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助力县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增殖放流鱼苗7万尾;开展河湖生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调查足迹遍及11个乡镇,100余个行政村,清理河湖固体废物100余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收取生态修复赔偿金70余万元,建立全省首个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委托林业部门补种树木3万余棵;探索“检察+碳汇”的办案模式,办理全省首例“森林碳汇”公益诉讼案,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相继刊发报道。
法润营商 护企远航
牢牢把握“公益”核心,能动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发展理念,聚焦县域粮食生产安全,办理销售伪劣种子案,为农户挽回损失90余万元。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出台《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制种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加强种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对制种行业乱象开展全链条监督。联合行政机关,送法入企、送法下乡10余次,营造县域种业齐抓共管的监督态势。
助力打造“林口大鹅”地理标志,充分发挥办案“一体化”优势,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快速优先办理鹅美食产业维权案件,聚焦企业关心关切,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检察供给”,让鹅美食产业链市场主体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