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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检察机关2022年主要业务数据情况公示

时间:2023-01-18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案件管理部

录入:董子锋

审核:魏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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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581件879人,同比分别减少28.27%和23.03%;批准和决定逮捕385件548人,同比分别减少38.3%和35.91%;不批准和决定不捕334人,同比增加27%。
  普通刑事犯罪批捕436人,同比减少32.3%;重大刑事犯罪批捕75人,同比减少39.52%;职务犯罪批捕3人,同比增加50%;经济犯罪批捕34人,同比减少60%。
  (二)审查起诉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1683件2438人,同比分别增加2.37%和减少1.34%;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305件1839人,同比分别减少10.86%和14.19%;审结时决定不起诉218人,同比增加67.69%;审结时决定不起诉率为10.6%,同比上升4.88个百分点;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767人,同比减少12.09%。
  普通刑事犯罪起诉1168人,同比减少14.62%;重大刑事犯罪起诉488人,同比减少6.33%;职务犯罪起诉39人,同比减少7.14%;经济犯罪起诉143人,同比减少32.55%。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0.54%。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7件,同比减少40.32%;监督撤案51件,同比增加41.67%。
  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32件,同比减少38.46%;监督重大刑事犯罪立案4件,同比减少55.56%;监督经济犯罪立案1件,同比持平。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4件,同比减少71.43%;行政机关移送4件,同比减少60%;侦查机关立案4件,同比减少60%。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普通刑事犯罪4件,同比减少60%。
  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批捕12人,同比减少50%。纠正漏捕普通刑事犯罪5人,同比减少68.75%;纠正漏捕重大刑事犯罪4人,同比持平;纠正漏捕经济犯罪3人,同比减少25%。
  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47人,同比增加67.86%。纠正漏诉普通刑事犯罪19人,同比增加11.76%;纠正漏诉重大刑事犯罪5人,同比增加25%;纠正漏诉经济犯罪18人,同比增加157.14%。
  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66件,同比增加12.16%。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普通刑事案件125件,同比增加20.19%;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重大刑事案件28件,同比增加86.67%;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13件,同比减少23.53%。
  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1件,同比减少21.43%;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再审10件,同比增加25%。提出抗诉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9件,同比减少25%;提出抗诉中涉及经济犯罪2件,同比增加100%。
  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6件,同比减少31.34%。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纠正79人,纠正79人。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82件,采纳8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15件,纠正115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81件,纠正81件。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92件,同比减少28.68%。提出抗诉1件,同比减少5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同比减少11.11%;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2件,同比减少66.67%。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510件,同比增加140.57%。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89件,同比增加135.1%;采纳489件,同比增加138.5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553件,同比增加165.87%。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38件,同比增加162.44%;采纳538件,同比增加177.32%。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受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19件,同比增加72.73%。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65件,同比持平;针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4件,同比增加1.59%。采纳检察建议64件,同比增加1.59%。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25件,同比增加16.82%。针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5件,同比增加27.55%;采纳125件,同比增加27.55%。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受理线索464件,同比增加34.49%。立案437件,同比增加24.86%。
  (二)诉前程序情况
  诉前程序430件,同比增加31.5%。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提起公益诉讼28件,同比增加55.56%,占立案数的6.41%。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40人,同比增加60%。批捕未成年犯罪15人,同比增加7.14%;不批捕25人,同比增加177.78%。不捕率为62.5%,同比上升23.37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13人,同比增加34.52%;审结时起诉34人,同比减少20.93%。审结时不起诉10人,同比减少16.67%。审结时不起诉率为10%,同比下降3.48个百分点。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决定附条件不起诉56人,同比增加64.71%;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7人,同比增加68.75%。附条件不起诉率为56%。 
  批捕侵犯未成年人犯罪29人,同比减少17.14%。起诉56人,同比减少30.86%。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受理司法救助48件,同比增加166.67%;实际救助55人,同比增加161.9%。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8人,同比减少72.41%;起诉65人,同比减少18.75%。批捕金融诈骗犯罪2人,同比增加100%;起诉4人,同比增加33.33%。
  支持起诉422件,同比增加100.95%;支持农民工起诉162件,同比增加121.92%。
  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1人,同比减少59.26%;起诉88人,同比减少17.76%。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212件,同比增加42.28%。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
  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犯罪4人,同比持平;起诉2人,同比减少77.78%。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4人,同比减少20%。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35人,同比减少65%。
  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同比减少58.82%;不捕10人,同比增加11.11%。起诉62人,同比增加3.33%;不起诉5人,同比减少58.33%。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78人次,同比增加41.82%。其中检察长列席49人次,同比增加40%,占比62.82%;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9人次,同比增加45%,占比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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