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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提起

时间:2019-03-26

来源:东安区检察院

作者:东安区检察院

录入:郑洋

审核:彭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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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6日上午,由东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陈某、呼某等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涉恶案件公开宣判,张克强检察长以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安院提起公诉的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东安院对此非常重视,该起案件全程由张克强检察长和路易新副检察长亲自办理。
 
   经东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2017年初,被告人刘某、陈某、呼某就以位于牡丹江市南市街的恋家房产公司为掩护开始从事无抵押贷款业务,以不看客户征信,放款快、利息低为诱饵,诱骗有资金周转困难的客户做贷款,诱骗客户签订显失公平的借款合同,并以家访费、服务费等名义私自扣除客户费用,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虚假房屋买卖协议、现场照相伪造证据等手段非法占有客户财产,通过语言恐吓、虚假诉讼等方式索取非法债务。三名被告人在牡丹江市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社会安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最终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
   2019年3月18日,东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今日,东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三名被告人四年六个月到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和四万元到十三万元不等的处罚金。
 
   “套路贷”是一种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它既是对民众利益的恶意侵犯,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和挑战。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东安院将继续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坚持责任担当,依法准确打击,通过引导侦查,高质、高效审结涉黑涉恶案件,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协作,形成打击合力,把每一起黑恶案件案件办成铁案,经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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