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公告
时间:2024-05-06
来源:第三检察部
录入:董子锋
审核: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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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我院组成巡回检察组,决定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8月30日对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巡回检察内容。巡回检察组将重点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活动、交付接收执行活动、监督管理活动、教育帮扶活动、考核奖惩活动、变更执行活动、解除和终止执行活动和其他情况进行全面检察。
二、受理控告申诉举报。巡回检察同时聚焦“管理失范、监管违法、犯罪打击”三个方面,受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原案公安、检察、审判的办案人员、监狱和看守所监管人员违法违规、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
三、问题线索反映途径。社会各界如发现问题和线索,可向巡回检察组来信来电反映情况。
1.收信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环江南街866号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2.联系电话:
0453-6271315,0453-12309。
3.电子邮箱:
mdjxhjc@sina.com。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