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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牡丹江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2-21

来源:检务督察部

录入:董子锋

审核: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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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牡丹江市检察机关

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

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36件,其中,市院记录报告160件,基层院记录报告1076件,其中,绥芬河市院124件,宁安市院53件,海林市院79件,穆棱市院135件,东宁市院129件,林口县院140件,东安区院159件,西安区院57件,爱民区院147件,阳明区院37件,牡南地区院16件。

从重大事项报告类别看,涉及司法办案1137件、干部选拔任用34件、项目安排27件、工程建设18件、监督执纪20件。

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机关人员15件、非检察机关人员1221件。

从与记录报告人的关系看,关系为有关领导的6件、熟人201件、亲友104件、同学101件、同事12件、战友54件、其他804件。

下一步,牡丹江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促进检察人员更加公正廉洁,检察权更加依法规范运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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