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集体展播丨穆棱市人民检察院:理念引领新发展 “小院”也有大作为
时间:2025-07-18
来源: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董子锋
审核:李楠
近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公布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牡丹江检察机关共有6个集体、8名个人荣获2020至2024年全省先进集体、个人荣誉称号。现将先进集体及个人事迹进行展播,今日展播集体: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理念引领新发展“小院”也有大作为
近年来,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理念引领新发展,不断坚定“小院也有大作为”的信心和决心,拼搏进取、敢为人先,用实际行动奋力谱写穆棱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曾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7余项国家级、省市级荣誉。2024年,3个集体17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被省委政法委授予“2019—2023年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575”党建品牌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以“创新驱动”理念争当数字检察“排头兵”
积极参加最高检组织的全国模型推广活动,坚持“一把手”靠前指挥,“一盘棋”全面布局,“一体化”迅速行动,在全国参加活动的3470家检察院中荣获全国第二、全省第一的好成绩。自主研发“终本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广,目前已被全国100余家检察院应用,促成500余件案件恢复执行。实现了数字检察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式发展,锻造了一支敢打善拼的检察队伍,探索出符合基层数字检察工作实际的“穆棱方案”,该项工作得到最高检、省检、市检的高度评价。
以“人民至上”理念争当保障民生“守护人”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权益受损的弱势群体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8件。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7件,帮助追回“血汗钱”3万元,以监督促规范做法入选牡丹江市基层单位典型改革案例。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聚焦“一老一小”,全面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行政机关对7家养老机构开展专项监督,共同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将法治教育作为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手段,27名检察人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录制普法视频被普法教育专栏选用。常态化开展护地护粮专项监督,办理黑土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将守护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放在心上。
以“高质效办案”理念争当服务大局“先行者”
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人,起诉73人。强化监检衔接配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1.1万元。对新入驻穆棱的企业项目,用活用好“‘棱距离’综合检察履职中心”,为企业落地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以优质检察服务吸引企业扎根,为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社会治理“助推器”作用,针对穆棱市应急局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坚持绿色优先,与鸡西市梨树区检察院共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共同守护穆棱“母亲河”。主动将公益诉讼融入穆棱经济发展大局,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各类国有财产300余万元。
以“素能提升”理念争当过硬本领“锻造者”
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1项,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切实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能力。全力打造新媒体矩阵,13篇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常态化开展“检学研共建”,学院选派2名教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驻院指导,此项工作系全省首例,相关工作经验在《检察日报》刊发。持续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最高检实施细则,制发“穆检提醒”5期,开展警示教育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