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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人民检察院:“三应三尽”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时间:2024-07-17

来源:东宁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纪宇飞

录入:董子锋

审核: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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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东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大局深入融合,以“应救尽救、应查尽查、应帮尽帮”为目标,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体现司法温度温情。

嵌入式筛查,扩大救助覆盖面,做到“应救尽救”

嵌入案件受理。受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交通肇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中,每案必问被害人或其亲属家庭经济情况,及时提醒控申部门开展个案跟踪。

嵌入案件办理。业务部门在办案中认为被害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主动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提供指引,并将线索移送至控申部门扎口管理。近两年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80%为办案部门移送。

嵌入案件评查。将司法救助开展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利用检察业务系统开展日常巡查,避免贫困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减少救助线索的遗漏。

递进式审核,提升施救精准度,做到“应查尽查”

书面初审。对所有申请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当日向申请人反馈结果。针对部分申请人文化水平不高等现实问题,采取“保姆式”服务,“一站到底”帮助申请人收集所需的材料、证明,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线上复核。通过函询、电话、网络连线等方式向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委核实其经济来源、困难程度等重点情况。同时,将办理进度及时反馈给申请人,让其省心、安心、放心。

实地调查。救助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通过实地走访被救助人生活所在地,询问基层干部、村民、治疗医院、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等,全面掌握家庭经济收入、医疗费用、损失赔偿等情况,进一步核查案情,确保信息准确、全面。

链接式帮扶,注重效果延伸性,做到“应帮尽帮”

链接审批部门。加强与政法委、财政局联动,在司法救助案件报送、审批、发放等环节进行高效对接。案件从受理申请到提请救助的办理期限均在5天以内,救助金发放的办理平均期限仅用10天。

链接属地政府。加强与扶贫、民政、教育、医保等部门的合作,实现救助信息共享,申请材料互认。如,办理王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协调镇政府帮助被救助困难妇女王某某建盖房屋,解决其燃眉之急。

链接群团组织。对接妇联、残联、工会、团委等组织,提供爱心助学、评残绿色通道、妇女权益保护等服务。如,办理赵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对接残联部门开通评残绿色通道,为其配置了轮椅、假肢等康复器具。

链接社会力量。积极鼓励社会爱心企业、人士和社会组织出资出力,提供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如,办理闫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协调菌包厂为被救助人提供就业机会,并协调社区组织开展捐赠活动,改善未成年女儿的生活学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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