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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环卫工人劳动权益保障后续来了……2个小时,解答了27个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息息相关的问题!

时间:2024-06-21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录入:董子锋

审核: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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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五十来岁了,还有必要把农村社保转到城镇社保吗?”

“检察官,给我们算算,如果转到城镇社保,我们的养老金能多多少?”

“我们把农保转到城镇社保,程序复杂吗怎么办理啊?”

6月14日,黑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绥芬河:环卫工人工伤保险缴纳问题有着落了!”信息后,这一工作又有了新进展。据了解,近日,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人大常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召开劳动用工权益保障政策宣讲会,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推动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6月7日,绥芬河市检察院在办理绥芬河市环卫工人劳动权益保障一案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解决了环卫工人劳动合同签订、从事环卫工作的农民工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问题。

为强化溯源治理,该院向市人社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并依托“一函两书”,与绥芬河市总工会联合会签《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从根源上保障了环卫工人劳动权益。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发现,环卫工人普遍存在因工受伤后不懂如何保障自己权益的困惑,对其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权益也并不了解。因此,该院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宣讲会,用真实案例现场为环卫工人们进行普法。据了解,此次参加宣讲会的,有70余名农村户籍环卫工人,负责答疑的是刚参加完环卫工人劳动保障一案公开听证会的检察干警和人社局工作人员。

宣讲会上,检察官和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用朴实的语言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制度,对环卫工人参加城镇社保的有益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对农保转社保程序可无缝隙衔接、农保与社保的选择权释明等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予以详细阐述,并在现场就环卫工人心中的疑问一一耐心解答并提出建议。火热的现场使这场法律政策宣讲会变得更加实在、更有共鸣、更显温度。

“检察机关以一案牵众生,真诚守护这些环卫工人,我替‘城市守护者’感谢各位的辛苦付出!”参与此次宣讲会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领导对这一做法赞誉有加。

绥芬河市检察院将紧紧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稳步推进劳动者用工权益保障这一民生事业。下一步,将对已制发的检察建议跟踪问效,督促农保转社保落地取得实效。检察机关将检察建议“变活”,使协作机制“出彩”,让履职服务不光契法度,而且有力度,尤其显温度。

知识小百科:

当参保人员从农村社保(农保)转到城镇社保(社保)时,农保的个人账户将被暂时封存。这意味着,之前为农保缴纳的费用会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社保的个人账户中。如果参保人员重新回到农村并再次交纳农保,这个账户会自动解封。但如果参保人员不再回去重新缴纳农保,这个账户就会一直封存,直到达到退休年龄时,农保和社保的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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