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坤明
时间:2019-07-12
来源: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
录入:郑洋
审核:彭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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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7月8日- 10日,黑龙江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坤明带领第五调研组一行深入到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进一步落实“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等制度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在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书亮,专职委员孙厚祥、鞠威分别就2019年上半年全市检察工作、落实“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等制度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张坤明副检察长强调省院力求通过此次调研察实情、听民声、谋良策,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将工作中好的想法和建议反馈上来。张坤明副检察长要求,要采取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将“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等制度落实好。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剑表示牡丹江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省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院“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省院调研组的要求,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牡丹江市检察院新媒体影视文化中心、图书馆、体能馆和信息化改造等场地。张坤明副检察长对牡丹江市检察院的科技强检和文化育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7月9日上午,在牡丹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书亮陪同下,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省人大代表张丽萍、贾酝,主动征求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代表们对牡丹江市检察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表示检察机关上门走访、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充分体现了对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重视,对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张坤明副检察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监督,深耕法律监督主业,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7月9日下午,调研组一行来到宁安市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实地查看了该院案件管理大厅、控告申诉大厅、扫黑除恶办公室、院史馆、荣誉室、服务对象联系窗口等,并查看了业务应用系统及相关佐证材料。牡丹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书亮等领导陪同调研。宁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永琳汇报了工作,该院党组成员等参加汇报和座谈。
在听取汇报后,张坤明副检察长对宁安市检察院办公环境改造表示肯定,并针对工作实际,提出指导意见。一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案件办理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三是立足实际加强探索创新,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注重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成问题解决。结合实际,由市院统筹开展本地特色专项工作,全面规范办案工作,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7月10日上午,省院调研组到阳明区检察院调研指导。牡丹江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剑陪同调研。座谈会上,阳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雪彤围绕调研内容进行汇报,其他党组成员分别结合分管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听取汇报后,张坤明副检察长对阳明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主责主业,狠抓落实,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把办案作为着力点,完善制度保障,开展好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做到落实有力,积极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庄严承诺。




在听取汇报后,张坤明副检察长对宁安市检察院办公环境改造表示肯定,并针对工作实际,提出指导意见。一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在案件办理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三是立足实际加强探索创新,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注重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成问题解决。结合实际,由市院统筹开展本地特色专项工作,全面规范办案工作,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