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申接待大厅简介及来访人员须知
时间:2018-04-19
来源:牡丹江市检察院
录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
审核:彭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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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接待大厅简介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设有控告咨询接待室、申诉赔偿接待室。
控告咨询室负责受理群众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和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解答来访群众对一般性法律问题、对于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职能、人员、办案期限等有关问题的咨询。
申诉赔偿接待室负责受理来访群众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刑事赔偿案件的申请,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抗诉请求等。
控申接待服务承诺
服务受理零推诿
服务方式零距离
服务质量零差错
服务结果零投诉
来访人员须知
一、来访人必须保持室内肃静,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有序侯访。
二、来访人要先在接待窗口登记,并出示居民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对酗酒和精神病患者不予接待。
三、来访人反映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内容,依照法定程序向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直接办理部门提出;对直接办理部门处理不服的,须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依照法定程序上访(但法律规定诉讼终结的除外)。
四、上访人在直接办理部门处理时限内,不得越级、重复或多头上访。
五、集体上访,要推选出不超过五人的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