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近年来,黑龙江省各地检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主动深挖司法救助线索,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一盘棋”工作格局,为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解“燃眉之急”,助力兜牢民生底线,让“检护民生”的步伐走得更加坚实,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7月25日这天,讷河市人民检察院、饶河县人民检察院都遇到了同一个事:分别收到一份来自司法救助对象的感谢。据了解,这两个救助对象虽然案情不同,但检察机关传递出的司法温情是一样的温暖。
讷河市人民检察院
“感谢党和政府关怀,看病的钱有着落了。我和老伴腿脚不便,无法当面感谢,这段时间辛苦你们了。”7月25日,家住讷河市某村的老冯向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达着谢意。
据了解,该案源于一起交通肇事案。一直与老冯共同生活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丧生,一夜之间痛失至亲,对老冯和老伴打击十分巨大。交通肇事案的被告人张某无赔偿能力,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始终没有到位。雪上加霜的是,老冯和老伴患有脑梗、风湿、高血压、筋膜炎、腰间盘突出等疾病,常年需要药物维持,偶尔还需要住院,没有劳动能力,因案加剧了身体的不适,精神更是受到重创。
该院筛查案件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多次来到老冯家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指导书写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经讷河市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及时帮助老冯走出生活困境,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紧盯“影响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
“太感谢了,真没想到,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检察机关给我们送来了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们一家人的燃眉之急,让我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7月25日,在饶河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救助人谷某某的母亲王某某热泪盈眶地对检察官说。
据悉,为确保精准监督和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该院以“智能”代替“人力”,通过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调取妇女、儿童、农村地区困难群体、退役军人、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相关数据台账,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刑事案件被害人信息进行数据碰撞,排查出孔某某强奸案中被害人谷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案件线索。
该院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承办检察官立即带案下访,对原案进行调查。该案的被告人孔某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但未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被害人谷某某因年幼时身患癫痫(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靠父母供养,加之因遭到犯罪侵害身心受到创伤。谷某某父母是城镇户口,无口粮地,仅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没有其他固定收入,其母亲还患有糖尿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经调查核实谷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检察官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仅用一周时间顺利将救助金发放到被救助申请人手中,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民生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