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铁锋:借助外力评查 提升案件质量
时间:2024-08-27  来源: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焦   茹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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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审查报告分析论证不太全面,属于有瑕疵吗?”

  “公安机关的强制措施文书需要放在副卷里吗?”

  “这个审查起诉期限超过一个月了,但是里面有退回补充侦查,这个时间算在起诉期限里吗?”......

  连日来,应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检察院之邀,区大代表庄乾坤和人民监督员夏乐对该院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以监督之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为切实发挥监督评查作用,两位评查人员事前做足了功课,先后参加评查前同堂培训和案件质量评查部署会议。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及《铁锋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方案》,深入了解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和作用,掌握评查任务、内容、方法,明确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组成及评查工作要求。

  本次评查是针对上一年度已办结的不批准逮捕案件、不起诉案件、撤回起诉案件、起诉后判决无罪案件、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案件、减刑案件、假释案件、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的全覆盖评查,建立“一案一表一报告”,逐项检查、评定,共评查83起案件。

  在评查中,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并自主选择案件进行评查,就案件评查相关问题随时向评查小组提问,与小组成员对评查出的文书制作不规范、审查报告中分析论证过于简单、未制作讯问提纲等20多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找准“病灶”,深挖“病因”,从人民监督视角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提出有价值参考意见。

  据了解,该院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与时俱进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创新评查方式方法,积极引入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外部监督力量,助推检察官见微知著能力和防微杜渐意识提升。在评查后,该院将强化评价结果转化,构建案件管理、业务部门、队伍管理、检务督察协作联动的评价结果运用体系,共同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